法律问答

我离婚了,我的儿子10岁到父亲,我的女儿一周半到母亲,现在孩子有两周半的时间,我的父亲还没有支付一分钱的抚养费,现在孩子的祖父母想要带女儿,(孩子是和母亲一起出生的),他们有权?

离婚
2020-02-11 09:10:1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孩子亲生父母,有抚养孩子的法定义务,如果一方不直接抚养子女,需要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用。不给抚养费可以起诉。《婚姻法》规定:第二十五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 规定是非婚生育的子女,享有正常家庭出生孩子一样的权利。孩子的父母作为监护人有抚养和监护孩子的法定义务。
      《婚姻法》规定:
      第二十五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 同居子女抚养费: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 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法律规定的丧失继承权的情形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七条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三)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10、继承人虐待被继承人情节是否严重,可以从实施虐待行为的时间、手段、后果和社会影响等方面认定。    
    1、从以上规定得出,单纯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不是法定丧失继承权条件,必须要达到遗弃被继承人或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法律才硬性剥夺其继承权。  
    2、当事人举证证明实施遗弃虐待行为的时间、手段、后果和社会影响,由法院判决是否丧失继承权。  
    3、从您讲的这种情形,20年未尽扶养义务,本人认为可以构成遗弃被继承人了。  
    4、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虽不是法定丧失继承权的条件,但符合法定不分或少分遗产的规定。  第十三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