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问一下离异很多年了当时离异民事判决看小孩给赡养费,可是给赡养费了别看小孩之后也不给赡养费了,如今女性又拥有新家中,沒有工作中,如今又提起诉讼要赡养费,开庭审理我想不必去,没去有哪些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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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民法院判决
离婚的标准是: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2、“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一个抽象的标准,为了便于理解和操作,《婚姻法》列举了感情破裂的几种情形,为司法实践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提供了较为具体的标准或依据:
(1)
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
同居的。
(2)实施
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注意,此处的赌博、吸毒等行为并非一般的程度,而是要形成屡教不改的恶习,这严重挫伤了对方对婚姻生活的合理期待。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符合上述几种情形的,不应当因当事人有过错而判决不准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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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离婚后对方不执行判决的,可以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
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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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孩子的父母,离婚后不直接
抚养孩子的一方应该支付抚养费,这是法定的义务。您和对方已经离婚,如果孩子没有成年的,那么对方应该支付抚养费。如果您是和对方是经过法院判决离婚并且判决书中明确写明了对方应该支付的抚养费,而对方一直没有支付的,您可以向法院执行局申请强制执行。
如果您和对方是通过
协议离婚的,那么对方不按照协议支付抚养费的,您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判决对方支付抚养费,以维护孩子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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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夫妻是协议离婚,应该按照双方自愿达成的《离婚协议》来让另一方履行其义务,也可以据此协议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支付孩子抚养费;如果是法院调解离婚,除了《离婚调解书》外,也应该有一个离婚财产分割协议,里面应该有
子女抚养条款,如果不直接抚养孩子一方拒绝执行,可重新起诉到法院,让法院重新裁定,强迫执行;如果是判决离婚,可根据离婚判决书里面的离婚孩子抚养费支付条款,要求支付孩子抚养费。这样说来,离婚不给孩子抚养费,无论是哪一方的责任,都不应该,而且在法律上也逃避不了。
所以,父母一方离婚不给孩子抚养费,直接抚养孩子一方应该据理力争,实在没有办法,去法院起诉是一个明智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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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