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给别人钱,我是欠了财宝钱就跑了的人。欠钱的人起诉了我,并为此负责。
-
民间借贷起诉后果:
1、到了还款日期仍未还款的,若借条中约定了相应的
违约责任,如:滞纳金等,最终债务人可能要承担除本金、利息以外的
违约金。
2、若债权人向法院起诉后经判决你仍不还款的,有可能对债务人的信用产生影响而被列入“黑名单”。
这会债务人今后生活中的贷款、出行等行为带来不便。
3、单纯的民间借贷一般够不上刑事责任,但若债务人是以非法
占有为目的,使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则有可能会构成
诈骗罪,被追究刑事责任。
通常认为,该罪的基本构造为:行为人以不法所有为目的实施欺诈行为→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行为人取得财产→被害人受到财产上的损失。
-
去债务人所在地基层法院起诉,准备诸如身份证、借条、钱款交付记录、追讨材料、诉状之类的材料,去起诉他还钱。
判决生效后,你需要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执行庭的法官负责帮你实现债权。
你如委托代理人,可以不出庭。法庭内的安全你无需担心,法院外的安全,法院没义务保障。
-
(一)债务上设有保证人的,向保证人主张债权为了保障债权的实现设立保证人,如果到期债务无法清偿或不可能清偿,由保证人向债权人清偿债务。保证人清偿债务之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
(二)向法院提起诉讼有的债权人可能会提出疑问,明明欠款人已经找不到了,又怎么向法院诉讼呢?事实上对被告下落不明,无法当面送达开庭通知的被告,法院会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公告时间一到,不论被告是否看到该公告,都视为已经送达。庭审中进行缺席审判,经法院对债权人提出的债权证明进行审查,然后作出判决。在判决生效后无法获得清偿的债务,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三)申请宣告失踪,向债务人财产代管人主张债权《民法通则》第二十条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利害关系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同时《民法通则》第二十一条关于债务人逃跑欠款如何处理的规定,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人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的财产中支付。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