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夫妻间签订的债务协议有法律效果吗?双方都签字盖章。

2020-02-11 11:11:5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这个问题包含两层意思,一层是因为想躲避债务而签署的离婚协议是否有效,一层是这种离婚协议能否躲避债务。首先,离婚协议书只要是双方自愿签认的,都是有效的,如果依照这个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登记,那么离婚在法律上就是真实的、合法的。当然,离婚本身和离婚协议都是可以反悔的,但必须得到对方的同意,离婚可以再复婚,可以再次签署新的离婚协议取代原来的协议等等(如果对方不同意,可以起诉要求变更离婚协议),但其前提都是,先承认以前的离婚和离婚协议是合法有效的。其次,离婚并不能躲避债务。尽管离婚协议(包括法院的离婚判决)可以对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发生的债务进行分割,但这只针对夫妻双方有效,针对第三人的债权人无效。也就是说,即便夫妻双方签署了离婚协议,对债务进行了分割,但债权人依然可以把离婚后的夫妻双方都视为债务人,要求追偿债务,起诉时可以列为共同被告。离婚后的夫妻任何一方,即便还清了本人名义下的债务,债权人同样可以要求其偿还另一方名下的债务。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二十五条 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 夫妻一旦离婚,债务问题也就随之被牵扯出来。而且夫妻的财产也会进行分割,这便又涉及到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也许有人会问,那离婚财产协议对夫妻的共同债务有影响吗?下文将为您呈献出答案。  首先,我们先来了解离婚财产分割协议。  
    一、离婚财产分割协议  所谓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是指夫妻双方对夫妻财产如何分割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书。  我国司法解释规定:“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离婚协议并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的,就财产分割问题达成的协议,属于民事合同。离婚后一年内一方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重新分割财产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经审理未发现离婚分割财产有欺诈、胁迫、重大误解等行为的,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依法予以驳回。”  这个规定我们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点:  
    (1)规定了时间限制,限于离婚后一年内,超过这个时间则不予保护。  
    (2)规定了支持当事人要求重新分割财产诉讼请求的几种情况,即离婚分割财产有欺诈、胁迫、重大误解等行为。  
    (3)将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达成的财产分割协议,定位为民事合同。既然属于民事合同,对双方就有一定的约束力,不能随便反悔。  由上可以看出,当事人在登记离婚时,对财产的处理上,要明白一旦在协议上签了字,协议就有了法律效力,所以签字之前务必考虑清楚。  
    二、夫妻共同债务受财产分割协议影响吗  
    (1)我国司法解释规定:“当事人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离婚判决,就财产分割的处理对夫妻双方有约束力,但不能对抗其他债权人。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应当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离婚时无论当事人如何约定或人民法院如何判决,对财产分割的处理只对夫妻内部有约束力。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夫妻承担的是连带清偿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夫妻任何一方进行清偿。  通过对本文的阅读,希望您对夫妻共同债务及财产分割有了更深层次的了解。如果您面临此类问题,一些细节方面不清楚时,最好咨询相关专业律师后再做决定,他们会为您排除困惑,解决疑难。
  • 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因此您与男方对婚前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约定具有法律效力,但是对于将来离婚后财产的约定不具有法律效力,您无法据此强制要求男方交付一半月收入,但男方自愿履行约定的除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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