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你好,我和战夫离婚了,法院把房子交给了儿子,我想让房子成为儿子的名义,该怎么办,恐怕费用是多少?

离婚
2020-02-11 12:51:4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夫妻双方离婚可以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进行协商,协商不成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判决。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 您好!房屋拆迁补偿,应当由当地的拆迁部门公告补偿标准以及补偿方式。要结合拆迁政策确定你是否可以享受拆迁待遇。如果有属于你的份额,你可以主张。
    1、私有房屋的拆迁中,只有房屋所有权人才是被拆迁人,同住人并不是被拆迁人。所以只有所有权人可以得到补偿。
    2、公房拆迁中,同住人并不是被拆迁人。所以只有所有权人可以得到补偿。

  • 一、起诉离婚费用、诉讼离婚费用、离婚律师收费标准:
    1.合肥目前打离婚官司律师费用一般在5000到8000元不等(不涉及财产)。
    2.如果涉及财产,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除收取基本代理费外,另按争议标的大小累计收费:超过20万元部分,按照
    0.5%收取律师费用。
    二、离婚需要多少钱、法院离婚官司费用?
    1.离婚案件每件需向法院交纳50元到300元。
    2.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
    3.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
    0.5%交纳。
    4.离婚诉讼费由原告在起诉时预交,法院审理后,在判决中确定诉讼费的负担,一般由败诉方负担。
    5.如果原被告双方都有责任,由双方分担,对于离婚案件,由于其特殊性,诉讼费的负担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