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欠了3万元,还有一张借据。我同意在2014年12月1日偿还。我现在可以起诉了吗?

2020-02-11 13:57:3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债权债务纠纷的诉讼程序包括以下程序:第一,原告提起民事诉讼,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立案。第二,申请立案的时候需要提交本人身份证,欠条,起诉状,以及诉讼费。第三,原告就其诉讼请求需要提交相应的证据予以证据;第四,法院立案后会进行调解,如果调解不成会开庭审理,并作出判决。
    如果债务人是未成年人可以起诉其父母,如果债务人是成年人,无权起诉其父母。
  • 债务人在将欠款还给债权人之后,没有向债权人索要欠条,也没有销毁,那么债权人事后仍然可以依据手上所持有的欠条要求债务人还款,欠条就是债权人向法院提起诉讼的证据。此时,如果债务人有证据举证自己已经还款,才可以得到法院支持;否则,债务人必须再次履行欠条上的还款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规定,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被告提出反诉,应当附有符合起诉条件的相应的证据材料;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当事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积极、全面、正确、诚实地完成举证;对合同是否履行发生争议的,由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
  • 诉状可从网上搜一下,应较容易找到类似案件范本,套一下即可。须准备好相应证据,如送货单、欠条等,可先交证据复印件,开庭时再带上原件。不知是你咨询发资料时欠条小写笔误还是原欠条就是笔误(小写少个0),类似证据瑕疵、缺陷需注意。
    如证据没有重大缺陷,官司应没有问题。一般民事案件审限6个月,简易程序3个月。另外诉否还应考虑执行问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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