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能告诉我离婚后如何分割财产吗?彩礼结婚时,我丈夫给了我5万元,但我父母又给了我1万元,所有的钱都带回了我丈夫的家。离婚怎么样?

离婚
2020-02-11 14:24:3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您好!根据我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及您得描述,如有下面情况,可以退还彩礼:
    (1)未办理登记手续
    (2)婚前给付婚后确实导致困难的。如果是第二种情况的话,您需要有相关证据来证明。 针对您得第二个问题,嫁妆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需要看双方对其是否有约定)。如果是领证前购置并且双方对其归属无约定,则应视为女方个人财产。

  • (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3)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或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可以请求对方退还彩礼。
    (6)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以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 一、财产分割协议。双方就财产分割达成一致,形成书面协议,办理离婚登记后生效,离婚协议无需公证; 第
    二、协议离婚后办理房产过户,携带离婚协议及离婚证等证件到房管部门办理; 第
    三、分割比例。分割的比例和方式双方可以协商,协商不成,诉讼解决。最终是否能按出资比例分割,要看房产是否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及双方的约定。
  • 双方婚后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或被继承人赠与人明确表示给夫妻一方的除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身体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一方专用生活用品,其他应属于一方的财产。如果婚后未共同生活离婚时是可要求返还彩礼的。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