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买了农村的房子,户口不是本村,房子要拆除,能不能享受和本村村民一样的待遇。

2020-02-11 14:30:2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房屋,拆迁,待遇,国务院拆迁补偿条例规定第二十条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房屋征收评估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

  • (三)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1)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以及建制虽然不撤销,但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问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它的具体计算是(被拆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2)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不撤销的,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村或居民点范围内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并获得相应的货币补偿,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十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被拆迁人使用新宅基地所需的费用。
  •  农村房屋买卖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1、农村房屋只能在本村村民之间买卖。卖给外村村民的,买卖无效,不受法律保护。
    2、要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详细约定房屋信息、价格、支付方式及违约责任等内容。
    3、农村房屋买卖也可以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4、没有房产证的,要经村民委员会同意并出具相关宅基地转移的证明,以便未来办理房产证时使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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