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丈夫和妻子的脸,不是离婚,而是对我的家庭暴力,陷害我和其他人有不正当的关系,而我不回家,你说我该怎么办?

离婚
2020-02-11 14:46: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家庭暴力如何认定 家庭暴力是指发生在家庭成员内部,以暴力或强制力殴打、捆绑、侮辱等方法,对家庭成员进行迫害残害的行为,致使家庭成员在身体、精神、性等方面受到伤害或摧残。家庭成员之间偶尔的打闹、争吵,且未对对方造成人身自由、身心健康等方面的侵害,则不构成家庭暴力。
    实践中,因家暴离婚时进行财产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做法。
    因此,离婚双方有约定的将按约定分割财产,未做相应约定的可以在积极去法院起诉处理。并且,起诉离婚时将按照以下原则进行财产分割:
    1、男女双方平等分割原则;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比如不得将父母财产拿来分割;
    5、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
    另外,因家暴离婚的受害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具体将按照以下的标准进行计算:
    1、一方的过错程度,具体以实施家暴的手段、场合、次数和持续时间等确定;
    2、过错方的认错态度,事后积极承认错误并积极抚慰受害人;
    3、过错方的经济能力,按其基本的收入进行判断;
    4、受害方精神伤害的严重程度,比如一般女性受到同等侵害时产生的精神痛苦要大于男性;
    5、受害人自身、家庭经济状况,将直接影响一定数额的赔偿金能否达到相应预期。
  •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有关单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后,应当给予帮助、处理。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单位、个人发现正在发生的家庭暴力行为,有权及时劝阻。
  • 诉讼离婚的过程中,不是一方想离婚,法院就判决双方离婚的,也不是一方坚决不离婚,就能够影响法院的判决的。因为,法院是否判决双方离婚,要根据起诉方的起诉理由是否充分来确定。
      根据《婚姻法》(修正案)第32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这一规定说明,男女一方提出离婚后,是否准予离婚,不取决于另一方是否同意离婚,而是法院依据夫妻双方的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和调解有无效来决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