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借款期满了,贷款利息帮我了,沒有再次打条,提起诉讼该怎么办?欠款条內容借款人拿口粮田地作为质押,后我想要提起诉讼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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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债务人的偿还能力。
“执行难”已经是众所周知的问题。很多时候,债权人胜诉了,拿着一纸胜诉判决却无法执行,反倒使自己陷入了一个尴尬的境地(即使知道胜诉了无法执行,也应当及时起诉,原因后面会说)。
针对这种情况,《民事诉讼法》设计了财产保全制度,可以从一定程度上避免出现这种尴尬。
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
所以,债权人如果发现债务人的偿还能力已经处于临界点,应立即委托律师申请财产保全,避免最后官司赢了却无法落实,空有一纸胜诉判决。
同时,及时、恰当的财产保全措施,也是对债务人的一种有力威慑,有利于纠纷的及时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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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决定通过法律手段向债务人追讨欠款时,应按照下列程序进行操作:
一、诉讼风险评估
主要从证据是否充足,以保证案件胜诉;被诉对象财产状况,以保证胜诉后执行能到位等。
二、债务人财产调查
立即对债务人的财产状况进行调查摸底。
三、准备诉讼材料到法院立案
准备诉讼材料向法院立案,包括起草起诉状、准备证据、准备原、被告双方的身份材料等。
四、(诉前)财产查封
起草并提交财产保全申请、提供债务人财产清单、提供财产保全担保等,在诉前或诉讼立案时先行或同步财产查封。
五、案件审理
通过法院审理,取得胜诉生效判决。
六、申请执行
取得胜诉判决后,申请强制执行,运用拘留、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登报等方式迫使债务人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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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款强制执行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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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