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前买的房子都写了双方的名字,现在离婚是怎样分割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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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离婚有两种方式:
协议离婚和
诉讼离婚。
1、协议离婚时,财产分割可以双方协商。
2、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或是对财产的分割达不成一致意见的可通过诉讼方式离。
3、婚后共同财产原则上平均分,根据你的叙述,只有汽车是夫妻共同财产。
4、房子是你公公的名字,如果你们对该房产没有任何出资的话,离婚时不能分割。
5、存折是你的婚前个人财产,归你所有。
6、一岁半的女儿原则上归你
抚养,对方支付抚养费。抚养费一般他固定收入的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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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六条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
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
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
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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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财产的分配原则上是平均分配,但应当照顾弱势方,且有过错方应该少分得,法官在判决上会有所考虑。无过错的一方在离婚时财产分割占有很大优势,房子如果是共同财产,一般平分,同时无过错方可以向过错方请求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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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离婚房产的分割,《婚姻法司法解释三》有如下规定:
第六条: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
(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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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