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干了大约四个月,因为没有换工作,现在想退休,上司说必须提前一个月。 我该怎么办?

2020-02-11 20:36:4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者正常辞职需要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与是否签订劳动合同无关。如果拖欠工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劳动监察投诉。  
    一、劳动者提出辞职不需要用人单位的同意。并且如果没有用人单位提供的辞职申请表可以自己写一份。具体的辞职方式分三种情况:  
    1、正常辞职的情况。劳动者依据《劳动合同法》三十七条的规定,劳动者提前30天书面提出辞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第31天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并办理离职手续。
    2、即时辞职,即所谓的快辞。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情况(例如拖欠劳动者工资和未缴纳社会保险等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剩余的工资、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3、劳动者违法辞职的情况。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情况,劳动者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劳动者违法。如果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的(例如招聘该劳动者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承担。
    二、劳动者可以通过快递或挂号信邮寄的方式给用人单位送达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也就是通俗说的辞职信、辞职报告),这样便于保留证据。用人单位不支付劳动者工资或不为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 如果员工在合同期内没有提前30天通知单位,如何解决?

    1、根据新的《劳动合同法》规定,如果员工没有提前30天,企业不能按照《劳动法》的规定追究代通知金,但可以要求员工承担相应的赔偿金。赔偿金包括公司聘用、培训这个员工发生的费用以及因为该员工未提前30天提出离职给公司造成的的直接经济损失。所以公司也是完全可以用这一点来约束员工的。另外也可以告诉员工,如果没有交接工作,公司有权追究其新雇主责任的权利。
    2、至于员工提出离职之后是否一定要30天后才离职这个不一定,因为这30天是公司的权利,公司可以行使也可以放弃。所以如果员工主动提出离职后,如果公司认为工作可以应付得当,可以要求其随时离职,也可以要求其30天后离职。
    3、这种离职状况公司需要出具一份《离职证明》说明其是自动离职的,同时保留其写的《辞职信》,合同不需要收回而且也不合法。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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