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当我买房子的时候,我丈夫签了财产,放弃了财产,为什么要签我们的名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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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
物权法的有关规定,房屋所有权是以登记为要件,即房产证上写的是谁的名字,房屋就归其所有。
但是,如果双方已经订立了买卖房屋的
合同,合同的另一方就有权要求对方配合履行房屋过户手续。
不动产所有权以登记为准。 物权法 第九条不动产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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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屋的权利分产权和它项权,它项权通常指
抵押权和其它相关权益,如果有抵押贷款,则产权抵押给了贷款人,产权人本人只有使用权。
2、原则上来说,房产证是谁的名字,就是谁的产权,但夫妻存续关系期间所购置的房产,不管写哪一方的名字,
婚姻法规定都属于夫妻共同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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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
放弃继承的行为未侵犯妻子的权益。 因为只有丈夫
继承后,妻子才能与丈夫共同所有1/
5. 在丈夫放弃继承的前提下,妻子无法与丈夫共同取得,当然也就不存在1/10的所有权。 妻子在腾退房屋后,可以要求丈夫追加
抚养费。 如无其他住所可以不腾退,法院一般不会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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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