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买来一套二手房,买了50万,与原购房款相距5万余元,并且是第一一套房,我想问一下该扣除是多少增值税?

2020-02-11 22:16:4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买二手房签合同时,要特别注意合同的效力,特别是对于合同无效和可撤销的情况。
    《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合同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 1 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一条的规定,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义务人,但我们的合同是在新政策颁发之前签订,此营业税到底应由谁支付? 未有约定,按法定。
    卖方。 2 在法律上是否有卖方认为的柄着公平的原则双方支付的说法。 若达成协议,可以按双方支付。 3 由于合同定于2005年7月15日交房,此合同是否已经属于甲方违约,此合同是否应该继续履行。
    若买方主张履行,可以诉讼。 4 甲方认为没有及时交房是因为我没有把余款付清,但我认为是甲方一直不愿意支付营业税导致我没有办理贷款手续而无法付清余款,这个过错应该如何定义。
    要看具体情况,双方有义务提供证据证明对方违约。 5 买卖双方是否可以协商停止合同而不追求任何一方的责任。
  • 根据法律规定,凡年满18周岁,已经有了自己的私有住房的,在希望通过贷款再购买房屋时,原有的私有住房就叫作第一套住房。包括: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家庭中年满18 周岁子女另购普通住房的,为改善居住条件购买第二套普通住房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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