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申请了一笔网络贷款 app显示贷款已审批 并有利息出现 需要交888开通会员才能提现 我现在不准备交会员 放弃这笔贷款 但是业务员告诉我要还利息

2020-02-12 05:18:54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申请房贷的条件

      
    1.在贷款银行所在地有固定住所、有常住户口或有效居住证明、年龄在65周岁(含)以下、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

      
    2. 有正当职业和稳定的收入,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 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还款意愿,无不良信用记录;

      
    4. 能提供银行认可的合法、有效、可靠的担保;

      
    5. 有明确的贷款用途,且贷款用途符合相关规定;

      
    6. 在银行开立个人结算账户;

      
    7. 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购房者贷款业务需要准备的资料:

      1)公积金贷款:

      贷款人以及配偶、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明、婚姻关系证明;

      借款人(夫妻)银行卡;

      购房合同或协议。

      2)组合贷款:

      贷款人以及配偶、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明、婚姻关系证明;

      借款人(夫妻)银行卡;

      借款人以及共同借款人职业收入证明;

      购房合同或协议。

      3)商业贷款:

      贷款人以及配偶、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明、婚姻关系证明;

      借款人以及共同借款人职业收入证明;

      购房合同或协议。
  • 高利贷属于违法,故借款人只偿还本金及法律规定范围内利息即可。   民间借贷属于民事行为,受到民法和合同法的约束和保护。   但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有权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但如果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则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应当被认定无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