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我老婆有一个孩子,生完孩子九个月的时候她说不愿意带孩子,说自己有点抑郁了,要出去上班,然后她就出去上班了,我一个人在家带孩子,只从她出去以后就经常的莫名其妙的跟我吵架,搞得我每次跟她通话都小心翼翼,就怕说错了话,而且我也怀疑过,因为这个事情我还跟她吵得特别凶过,但是没证据,到最后也就不了了之了,直到今年八月十五,她回来过了两天,然后又出去了,我发觉到她有些不正常,就去翻看了一下她以前的不用的手机,恢复了一些残留的聊天记录,就一个多月时间吧,因为后来她就换手机了,里面录音就是可以肯定她跟这个男人一直是同居状态,具体啥时候开始,结没结速无法知道,我想知道的是她这种情况违法么?

2020-02-12 07:30:3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
    1.1986年3月15日《婚姻登记办法》施行之前,没有配偶的男女,未办结婚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如起诉时双方均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可认定为事实婚姻关系;如起诉时一方或双方不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应认定为非法同居关系。
    1.婚姻法第32条第3款第1项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另一方可以据此提出离婚。
    2.婚姻法第46条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可以请求损害赔偿。
    3.人民法院在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案件时,对违法情节严重的,应按照婚姻法、民法通则、《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和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给予适当的民事制裁。
  •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婚外情如何收集证据:  
    (1)、夫妻双方谈话时,过错方承认同居事实的录音,或者悔过书、保证书以及其他能证明事实的书面文件;  
    (2)、有非婚生子;  
    (3)、因第三方怀孕而在医院留存的签字;  
    (4)、非婚生子入院治疗、上学等家长栏的签字;  
    (5)、共同租房的有双方签字的租赁合同,且有其他证据辅证证明发生了性关系;  
    (6)、能证明同居事实的其他证言、录音、录像等。
  • 未婚同居即男女双方以非夫妻名义公开或秘密地共同生活的一种两性关系,该种关系在我国不受法律保护,对于同居双方都没有配偶的同居行为,现行法律不做干涉,一方或双方都有配偶的同居行为属于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还会构成重婚罪,受到法律的制裁。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九条规定:“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双方所生的非婚生子女,由哪一方抚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应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应由母方抚养,如父方条件好,母方同意,也可由父方抚养。子女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一方将未成年的子女送他人抚养,须征得另一方的同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一条第二款“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法院应当受理”在处理非婚生子女抚养权问题的时候,参考的是相关法律中关于婚生子女抚养权的规定。此时,需要充分考虑父母的情况、同时结合子女的年龄等,才能确定最终抚养权的归属。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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