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如果附近发生纠纷,对方掌骨骨折,构成轻伤,我方积极和解,对方不表示态度,现在该怎么办,我方是公务员

2020-02-12 08:00:3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刑事和解的条件:加害人的有罪答辩;自愿,包括被害人和加害人双方自愿。
    2.适用对象与范围:适用对象包括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以及成年犯罪嫌疑人中的过失犯、偶犯、初犯。
    适用范围限定在轻罪案件,即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刑的案件。
    3.刑事和解的适用阶段:可以适用于每一诉讼阶段。
    4.刑事和解的适用程序:一般分为和解的提出与受理、和解准备、和解陈述与协商、签订和解协议、审查生效等阶段。
    关于“由谁来充当调停人主持和解”的问题,理论界存在不同的观点。
    但在实践中主要有三种模式:
    第一,委托人民人民调解委员进行调解,以上海市杨浦区公检法机关为代表。
    第二,检察机关主持调解。
    北京市朝阳区检察院主要采取该做法。
    第三,当事人双方自行和解,检察机关主要承担告知和确认工作,院即采取该做法。
  • 关于赔偿的项目和数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19条的规定: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第1款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9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 邻里之间的矛盾属于民事案件
    民事案件主要是民事纠纷是针对民事关系是关于平等民事主体之间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引起的纠纷。对于民事案件法院坚持不告不理原则,国家公权力机关不会主动介入,要当事人主张才会处理。
    刑事案件是触犯了刑法,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依法要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除了告诉才处理的案件都是由公诉机关即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这个是不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体现国家公权力和惩罚犯罪维护社会秩序和国家的长治久安,人民的福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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