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朋友借给我钱,现在联系不上了,电话停了,有我写的借书和身份证,该怎么写诉讼状呢

2020-02-12 11:24:5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主要内容有哪些:  
    (一)规范的借条应具备如下内容:  
    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  
    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3.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4.应写清楚还款的具体年月日;  
    5.应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包括大写和小写金额)等约定;  
    6.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  
    7.应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  
    8、必要时,应当由担保人签字,并写明担保期限、责任。  
    (二)写借条的注意事项:  
    1、写借条一定要注意写清借款人、借款的日期,还款的日期、借款人签字、借款的数额,借款的原因等内容,尽量详细为宜。  
    2、使用质量较好的纸张,便于长期保存,在允许的情况下尽量使用黑色水笔书写。  
    3、如有见证人,可请见证人在借条上签字,以便增加可信度。
  • 借条的诉讼时效怎么确定:  
    (一)借条最好由借款人书写,而不是由贷款人书写,这样可以防止借款人以贷款人擅自书写内容为由,拒绝承认借条的有效性。  
    (二)借条尽量简洁明了,不要用模棱两可的语言。  
    (三)可以不写借款的原因,因为这个与借条本身无关,如果加入就可能产生附带条件的借贷民事行为,导致借款人引用该条件进行抗辩。  
    (四)尽量附带借款人和贷款人的身份证号码,体现在借条中,这样可以避免不必要的确认借条当事人的过程。因为,有时候某些人的日常用名与其身份证上的名字是不同的,如果借款人是用化名或小名和你交往和书写借条的,那么,该借条的签名就存在重大瑕疵。  
    (五)借款人的签名一定要亲眼所见,如果借款人利用他人之手来签署名字,就会导致借条失去证明力,因此,不要接受已经书写好的借条或事后书写的借条,必须要求借款人当面书写借条。
  • 从法律的角度来说,借条的效力是比欠条要高,所以,在借钱给他人的时候最好写借条,那么如何写借条才能更好的保证债权人的利益呢?   
    1、借条上的信息要完备,减少修改的可能,明确双方的借贷关系。   
    2、如果以银行转账的方式借出,要完整保存转账记录,在借条中也表述清楚。   
    3、借款人落款处最好捺指印,增加借款人的唯一性。   
    4、借条在用词上,要尽量避免出现“可能”、“大概”、“估计”等用语,要使用明确的词语。   
    5、借条一定要双方各执一份,避免一方丢失或者随意修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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