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他不常和我吵架,所以动了动手。我的肩膀和膝盖都是蓝色的。这是家庭暴力吗?我应该去医院检查我的伤势并留下证据吗?

2020-02-12 12:17:4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随着社会压力的增大,家庭暴力出现率逐年递增。家庭暴力的形式主要包括身体暴力、冷暴力、经济暴力、性暴力等,通常发生在有血缘、婚姻、收养关系生活在一起的家庭成员间。妇女和儿童是家庭暴力的主要受害者,有些中老年人、男性和残疾人也会成为家庭暴力的受害者。
    家庭暴力会造成死亡、重伤、轻伤、身体疼痛或精神痛苦。因此遇到家庭暴力,一定要在24小时之内报警,保护自身安全。当家庭暴力已经成为日常时,就必须要果断向法院申请离婚,同时收集对方家庭暴力的证据,有利于在诉讼中请求对方赔偿。
  • 属于家庭暴力的常见的几种行为:
    1、用推挤、拳击、扭臂、掐脖子、扇耳光、咬、掐等方式实施殴打家庭成员的行为、比如家长打孩子、儿子打老爸/老妈、老婆打老公、男友打女友(同居关系)、前夫打前妻(两者离婚不分家)
    2、捆绑家庭成员致使其不能自由行动
    3、用开水烫、火烧、刀割、冻饿、性侵等手段残害家庭成员
    4、罚跪、强迫过度劳动、有病不给医治
    7、限制人身自由:控制、跟踪、禁止出门、禁止与异性交往
    8、经常性谩骂:“你连XX都不如”“你咋不去死”等
    9、恐吓:“你信不信我杀了你”“我拿刀砍死你全家”等
  • 怎样对家庭暴力进行取证
    (一)在对方使用暴力时,要尽量让邻居、居民委员会的人知道、或是交予妇联机构进行处理,并将相关的书面记录予以保存,可为以后作为证据使用。
    (二)向法院提交公安部门的出警记录、询问笔录。
    出警记录能够证明该案案由、处理结果等内容。询问笔录记录了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暴力行为的程度以及处理结果等。当事人对于这种证据一般是无法得到的,可以委托律师进行调去、当事人可以直接申请法院进行调取、收集、当事人也可以委托律师到法院的申请调查令进行调查。
    (三)当事人可以对自己所经历的家庭暴力,进行录音或是录像,这种视听资料属于间接证据的一种,不能直接证明案件的存在,还需要同其他的证据相互印证,该部分证据主要指双方的聊天记录、对方承认家庭暴力的录音、伤害情况的录像等等。
    (四)医院的一些诊断书或是实施暴力的一方所做出的《保证书》,医院所出具的主要包括x光片或是轻重伤的诊断证明,还包括诊断机构所作出的诊断证明书。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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