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开三轮车后面刮蹭了骑电动车的,人除过有点脑震荡,没有任何皮外伤和骨折之类的,在医院住了十天,妈妈去陪护了七天,医药费和其它费用全是家里出的,现在出院私了,结果人家狮子大张口,要三万块钱,我们家肯定不同意么!双方协调不下来,想咨询下律师这种情况怎么处理,赔偿是按什么标准,该赔多少?怎么对付这种无赖?

2018-09-10 15:10:3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涉及的情况较多,需要具体分析,若损害是由第三人造成的,可以要求造成损害的第三人赔偿医药费。
    法条依据:因第三人侵权导致损害结果发生的,由实施侵权行为的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
    安全保障义务人有过错的,应当在其能够防止或者制止损害的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安全保障义务人承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赔偿权利人起诉安全保障义务人的,应当将第三人作为共同被告,但第三人不能确定的除外。
  • 关于医院乱收费的问题,到卫生局举报是没用的。这个事情,只有物价局管。所以,你可以亲自到物价局举报,或者用当是固定电话拨打12358价格举报电话,还可以采取署名或匿名的方式举报。
    相信当地物价部门肯定是会认真进行查处的。物价局查处后,将会根据情况对医院进行行政处罚,包括责令退还多收部分。
  • 医疗事故纠纷的协商调解可以是由医患双方自行协商达成协议,没有特定的第三人参加的,也可以是由卫生行政部门主持的,当争议进入诉讼程序后,可由人民法院主持双方调解达成协议。
    (一)由医患双方自行协商达成协议,没有特定的第三人参加。
    这种协商简单明了,但容易造成矛盾激化,特别在双方法律知识欠缺,协议书漏洞较多的情况下,往往达成协议后双方再起争端。
    (二)卫生行政部门主持达成调解协议。
    这种办法由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向卫生行政机关提出申请,在行政机关的主持下,双方达成协议。
    从目前情况看,这种办法能及时平息事态,稳定双方的情绪。
    (三)当争议进入诉讼程序后,可由人民法院主持双方调解达成协议。
    该协议一经送达立即生效,具有强制执行力,并不得上诉。
    它的好处是法律效力高,规范性强。但医患双方要经历较长的时间。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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