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假如注册资本300万,股权质押融资500万,转让20%的股份,那样是不是行得通?有木有别的更强的方法?

股权转让
2020-02-12 13:09:5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典型的融资租赁涉及三方当事人(出租人、承租人、出卖人)和两个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买卖合同)。在融资租赁中,承租人的需求是融资租赁的直接动力,因为其需要使用设备,但又缺乏充分的资金购买时,就可以内租赁公司提出申请,要求租赁公司为其提供融资便利,出资购买并租给其使用,经租赁公司审查后,双方达成一个租赁意向。
    租赁公司根据承租人对设备和出卖人的选择,与出卖人签订一个买卖,由出卖人将设备直接送交承租人。  在承租人验收后,出租人凭承租人的验收合格通知书向出卖人支付货款。出租人付款前,与承租人正式签订一份融资租赁合同
    由此可以看出,融资租赁交易行为包含融资租赁合同和买卖合同,两个合同是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的,各自具有独立性,但又并不完全独立,而是在一定意义上以对方的存在条件。  融资租赁合同是在融资租赁谈判中,合同各方达成一致意见将其具体内容用合同形式确立下来,从而使其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
    因此,融资租赁合同的订立也遵循订立一般合同的要约和承诺的基本模式。

  • 1.对于公司解散后,在公司存续期间的债务.,一般是不能向股东要求承担责任的, 但以下情况例外:
    1.公司注册资金不到位,出资不足的(虚假出资)、虚报注册资本。
    2.股东抽逃公司资产,导致公司履约能力不足. 股东应在抽逃公司资产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3.公司的实质股东仅一人,其余股东仅为名义股东或者虚拟股东的。 公司的实质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名义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
    4.名为有限责任公司实为自然人的独资企业。 企业主应当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有限责任公司因股权转让导致股东为一人,在6个月内既未吸纳新股东,又未进行企业性质变更登记的,该股东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5.公司与其股东或者该公司与他公司难以区分。
  • 股权融资是指企业的股东愿意让出部分企业所有权,通过企业增资的方式引进新的股东,同时使总股本增加的融资方式。
    股权融资所获得的资金,企业无须还本付息,但新股东将与老股东同样分享企业的赢利与增长。
    股权融资特点编辑
    长期性
    股权融资筹措的资金具有永久性,无到期日,不需归还。
    不可逆性
    企业采用股权融资勿须还本,投资人欲收回本金,需借助于流通市场。
    无负担性
    股权融资没有固定的股利负担,股利的支付与否和支付多少视公司的经营需要而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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