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外地人。 我想商量一下能不能在当地离婚

离婚
2020-02-13 05:52:2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协议离婚的,必须到一方的户口所在地办理离婚登记。如果诉讼离婚的,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 《婚姻法》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 夫妻共同债务的分担,在离婚判决时和调解书中表现为:哪几笔借款债务由一方承担多少数额,另一方承担多少数额。
    (2)双方协议处理共同债务问题。夫妻双方负有共同债务,在离婚时可以协议分担清偿。离婚当事人协议分担清偿共同债务,分案内案外两种情况进行处理。一是案内协议。在离婚诉讼案件中,离婚当事人之间、离婚当事人与债权人之间,对夫妻共同债务的归属、数额等无争议的,离婚当事人之间可以协议分担。夫妻双方对共同债务分担经协议达成一致意见后,人民法院可按协议内容判决离婚当事人分担,或者在离婚调解书中对协议债务分担予以确认。二是案外协议。离婚当事人及债权人之间对夫妻共同债务无争议的,离婚当事人双方也可以在案外协议解决。案外协议一致的,可不在离婚判决书或者调解书中判明或者确认。这里的协议是指离婚当事人之间分担共同债务的协议。如果贷款人也参与协议,贷款人与离婚当事人达成债务分担和清偿协议的,不是离婚诉讼案件内容,二是贷款人与借款人(即离婚当事人)对借款债务的处理。离婚当事人协议分担债务,贷款人没有参与或者未表示同意的,该协议对离婚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但对贷款人不产生法律效力。离婚当事人对共同债务分担不愿协议解决,或者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判决,判令一方或者双方各自承担一定数额的债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