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方车撞了我,另一方认可承担全部责任,报了商业保险,可是只能交强险赔付2000元,剩余的修车钱必须另一方个人付清,车已修完,另一方一直托着不支付该怎么办,能够 提起诉讼吗?怎么起诉他会支付,可否让另一方担负起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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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交通事故中,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被保险人有责任时,交强险对每次事故赔偿限额如下: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2. 被保险人无责任时,交强险对每次事故赔偿限额如下: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备注:受害人是指因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人,但不包括被保险机动车本车车上人员、被保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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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系法定的、强制性保险,与事故责任无关,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承担理赔责任。交强险的理赔方式如下:
一、有责任的限额:
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
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
3、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
赔偿最高限额:
12.2万 。
二、无责任的限额:
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
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
3、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
赔偿最高限额:
1.21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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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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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