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一审法院判决拘留6个月,被告不服判决上诉,在此期间,一审法院会拘留被告吗?

刑事辩护
2020-02-13 08:33:4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我国诉讼体制实行两审终审制度,即每一个案件,经过两级法院审理的,即告终结。
      
    1、不服第一审法院判决的,可以向第一审法院的上一级法院提出上诉。例如:一审法院是县区法院的,可以向地市中级法院上诉;一审法院是地市级法院的,可以向省市高级法院上诉。
      
    2、第二审的判决为终审的判决,不能再上诉。即如果第二审判决是由地市中级法院作出的,该判决即为终审判决。不能再向高级法院上诉。
      
    3、如当事人对中级法院的生效判决不服,可以向高级法院申请再审。在判决生效后六个月内提出的,高级法院会依法立案审理,并作出是否再审的决定。
  • 国是二审终审制,第二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二审法院作出的判决是生效判决,不能够上诉。
    2
    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以及依法不准上诉或者超过上诉期没有上诉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如果一审法院作出的判决依法不准上诉或者当事人没有在上诉期内上诉,一审判决也为生效判决。
    3
    如果真的认为有终审判决有错判的情况,根据最新的民事诉讼法,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如果法院经审查认为当事人申请符合法定情形则裁定再审,进入再审程序。如果审查不符合法律规定,则驳回再审申请。
  • 第一百六十四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第一百九十九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第二百零八条 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二百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或者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提出抗诉。
  • 公司不服仲裁判决并上诉,法院一般会在法律规定的时间之内通知劳动者本人;
    一、公司不服裁决,一般起诉的时间是十五日之内;
    二、仲裁裁决分为终局裁决和非终局裁决,只有非终局裁决,公司才可能起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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