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又去上班了,是劳务派遣,有10天,但是我的心理有问题,在宿舍自杀被救了,我不想工作,我能得到一份工资吗?

2020-02-13 09:15: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务派遣的劳动合同关系存在于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之间,但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则发生于派遣劳工与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之间。开展劳务派遣的条件具体如下:
    一、明确劳务派遣单位开展劳务派遣业务的条件
    二、明确异地劳务派遣应当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
    三、明确相关法律责任
    四、明确贯彻落实的措施
    五、明确过渡期原则
    六、明确行业协会参与“互为代理”管理。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二条第二款,用工单位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用工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和本条例有关劳务派遣规定,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单位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劳务派遣单位派遣的职工在用工单位工作期间因工伤亡的,派遣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
  • 劳动合同依劳动法第16条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而劳务合同通常意义上是指雇佣合同。两者有一定的区别:主体资格不同、主体性质及其关系不同、主体的待遇不同、报酬的性质不同、用人单位的义务不同、适用的法律不同、受国家干预程度不同、违反合同产生的法律责任不同、纠纷的处理方式不同、劳动力的支配权不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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