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当我在乡村公路上骑电动车时,我被一个突然跑出来的七岁小孩撞了。我及时停下车,但孩子摔倒受伤了。我应该负全部责任吗?

2020-02-13 09:26:3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首先要有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这是所有赔偿责任依据的开始。
    其次,对于因交通事故引起的致人人身损害,主要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住院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精神损害赔偿等。
    建立的基础是伤残等级鉴定基础之上。伤残等级鉴定是由专门的鉴定机构鉴定。
    第三,伤残等级后确认后,依据当地的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以及受害人的年龄、户籍来确认各项赔偿责任。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交通事故致人身体损害的或死亡的,伤者或死者近亲属可以向对方索要赔偿,将其分为三类,受伤未致残的、因伤致残的和死亡的,下面就这三项可以索赔的项目具体说明一下。
    1、受伤未致残的
    如果因交通事故受伤但还未达到致残的程度,那么伤者可以索赔的项目有7项: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以及必要的营养费。
    2、因伤致残的
    因交通事故致残,除第一条的各项费用外,还可以索要以下赔偿项目(6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
    3、死亡的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以下6项费用: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
  • 酒驾:饮酒后暂扣驾照六个月,并处罚款1000-2000;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罚款1000-2000,吊销驾照;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处6个月以下拘役,罚款1000-2000,吊销驾照五年。
    发生事故关键看事故责任是如何划分的,如果对方负同等以下责任,那么只要按责任划分承担赔偿责任就行,如果负主要以上责任,并且你母亲伤情鉴定为重伤的话,那么还要承担刑事责任,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吊销驾驶证终身。
  • 根据法律规定,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负主要责任或者全部责任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方可提出年检申请。法律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四十条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在机动车检验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检验合格标志。
    申请前,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行驶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确认机动车,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核发检验合格标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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