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律师,我买了二手房子,房主的房贷三个月没还清了。 我该怎么办?

2020-02-13 10:23: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2010年4月、6月,国家部委分别颁布实施了国十条、京十二条、三部委二套房标准等一系列调控政策。如果购房人由于政策变化导致无法按照原合同申办房贷的,则根据购房人的需要可分别采取如下措施:如购房人需要继续购房可以变更合同(加付首付、延长贷款期限)后继续履行合同,如购房人不想继续购房则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返还支付的全部款项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当然,如果不是这些政策导致的购房人无法贷款,那么如果没有特殊约定,购房人应当向卖房人承担违约责任。
  • 按照法律规定,对于银行贷款未还清的房产,只有将剩余房贷还清后才可以出售。具体可先由卖房人向银行申请提前还贷,将欠款还清,拿出产权证并解除抵押后,再正常出售。 如果卖房人提出,要求一次性付款,然后用你的购房款去偿还银行贷款,拿出产权证并解除抵押后办理过户手续,此时你应慎重,此项操作风险很大,最好在专业人员的陪同或指导下办理。
  • 房产过户流程 
    1、房产证过户不经过房地产中介的话,须把合同的条款和违约条款写清楚,签合同时须卖方房产证上面名字的当事人在场(如果是已婚得话,需要夫妻双方在场及签字,哪怕房产证上面只有一个人的名字)房产过户。
    2、申请材料准备好后,须到房产局,填写一些表格和一个存量合同,存量合同上面的金额一定要和签订合同上面的金额一样。
    3、房产过户的申请材料都交给房产局后,房产局会给予一个回执单,按照回执单上面说明的日期去缴纳税金 ,一般需要十五个工作日左右。
    4、房产过户税金缴纳完毕后便可拿到房产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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