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如果男人的父母坚持离婚并起诉呢?如果这个人不想离开诉讼,这有用吗?

离婚
2020-02-13 15:05:3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你好!
    1、关于离婚的条件  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可以判决离婚。  
    2、关于孩子的抚养及抚养费 对于孩子抚养问题,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综合衡量父母双方经济条件、居住条件、教育水平、是否有不良嗜好,以及孩子自身成长习惯等因素决定孩子抚养权的归属。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但哺乳期间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抚养,如果不是哺乳期,就要看那方更适合小孩成长并征求小孩本人的意见。不抚养小孩的一方在孩子18岁以前应当每月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是月收入20—30%之间。如果在今后的抚养期内,一方不适合抚养小孩,另一方可以到法院重新起诉,要求变更小孩抚养权。  
    3、关于共同财产的分割 婚姻存续期间双方取得的财产均属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归夫妻共同所有和负担,一般是一人一半。如果一方有过错,分割财产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具体份额由法院裁定。
  • 起诉离婚需要准备的材料和基本流程:
      
    1.写民事诉状;搜索
      
    2.到住所地所在基层法院(区或县法院)起诉,在立案庭办理立案手续;
      
    3.立案的时候递交民事诉状2份、结婚证、夫妻两人的身份证(至少带上自己的)、小孩的户口或出生证原件,如果有财产需要法院分割,还要带上财产相关证据,如房产证、机动车行驶证等。证据需要交2套复印件(法院案卷中一份,发给对方一份);
      
    4.立案庭审查后,缴费;
      
    5.将缴费票据与材料交给法院立案庭,回家等通知。
  • 按照《婚姻法》第三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四)因感情不合分居满二年的。因此,如果分居达到一定年限,属于法定离婚条件,法院是可以判决离婚的。但是现在法院判决离婚,一般是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为标准,相关内容你可以查看《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网上有,搜一下。 《婚姻法》第40条:一方因抚育子女、照顾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国器律所刘树明律师回答。 第46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除了上述四种情形,一般不能提出赔偿。
  • 一方在外同他人同居,同时该方又不肯离婚的,另一方可以选择向法院起诉离婚。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因此,你可以选择起诉离婚,但需要注意收集对方有外遇等相关证据证明你们夫妻感情已破裂。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