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想要资询一下行骗6千上海市如何解决?罚款是多少?

其它
2020-02-13 16:56:4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我国刑法总则规定了裁量罚金数额的一般原则,即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但对于罚金的具体数额未作规定。在刑法分则对罚金数额的规定主要有以下五种情形:
    1.无限额罚金制。即指刑法分则仅规定选处、单处或者并处罚金,不规定罚金的具体数额限度,而是由人民法院依据刑法总则确定的原则——根据犯罪情节,自由裁量罚金的具体数额。在无限额罚金的情况下,根据前引司法解释第2条的规定,罚金的最低数额不能少于一千元;未成年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判处罚金的,罚金的最低数额不能少于五百元。
    2.限额罚金制。即指刑法分则规定了罚金数额的下限和上限,人民法院只需要在规定的数额幅度内裁量罚金。
    3.比例罚金制。即以犯罪金额的百分比决定罚金的数额。
    4.倍数罚金制。即以犯罪金额的倍数决定罚金的数额。
    5.倍比罚金制。即同时以犯罪金额的比例和倍数决定罚金的数额。 所以在处罚诈骗罪的中的对其判处罚金的金额要由法官根据案件进行裁量。
  • 罚金是指强制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罚金作为一种财产刑,是以剥夺犯罪人金钱为内容的,这是罚金与其他刑罚方法显著区别之所在。  刑法第52条规定:“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
    ”根据本条规定,罚金数额应当与犯罪情节相适应。也就是说,犯罪情节严重的,罚金数额应当多些;犯罪情节较轻的,罚金数额应当少些,这是罪刑均衡原则在罚金裁量上的具体体现。
    在裁量罚金数额时应否考虑犯罪人缴纳罚金的能力,刑法没有明确规定,但2002年11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财产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如违法所得数额、造成损失的大小等,并结合考虑犯罪分子缴纳罚金的能力,依法判处罚金。
    ”  由此可见,在司法实践中,从有利于判决执行的角度出发,在罚金裁量的时候应当考虑犯罪分子缴纳罚金的能力。法院当然是不可以随便进行罚金的。
  • 根据《刑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所判处的罚金,要由法院根据具体的犯罪情节来酌情决定罚金数额,是没有统一的具体金额规定的。  另外,如果诈骗金额为8万元的,属于诈骗数额巨大,应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刑法》  第五十二条 【罚金数额的裁量】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构成贷款诈骗罪,贷款诈骗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  
    2、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  
    3、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  
    4、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  
    5、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