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咨询,我爸是货车司机,给老板开车,老板把资格证扣了,现在我爸不给他干了,想把资格证要过来,可是上任老板一直在拖,就是不给,工资也不给,我想请求法律援助,不知道找哪个部门?

2020-02-13 19:50:31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第一步,一定要搜集您在公司工作过的相关证据,劳动合同,工作文件,工作照,工作记录等等,越多越好,对你越有利,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在公司工作没满一年的,可以要求每个月的支付双倍工资的赔偿,工作满一年的,就没有了,法律上默认你已经签了合同 。第二步,先到劳监大队或者中队去提交证据,因为劳动局不会第一时间受理,要先到劳监大队去进行投诉,让劳监大队调解,它没有强制性,只能到公司去进行调解,让公司知道拖欠的严重性,如果调解成功,工资就可以追讨回来,如果调解不成功,只能进行下一步。
    第三步,到劳动局,进行劳动仲裁申请,首先要到工商局去打印公司的信息,要工商局进行盖章的,然后再次把证据复印一式两份,按照劳动局的要求上网下载申请书,进行填写,然后填写相关的资料,到劳动局进行立案。
    劳动局立案后,一般要等待二十天左右,劳动局要进行调查,它有强制性,所以会进行一系列的审核,这时候就可以要求一系列的赔偿,包括双倍工资,社保之类的。
  • 打劳动官司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吗?
    根据《法律援助条例》规定,公民对下列6种需要代理的民事、行政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这6大事项是:
    1、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
    2、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3、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4、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5、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
    6、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
    《法律援助条例》还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还可以对此6项以外的法律援助事项作出补充规定。
    劳动关系和劳动官司方面,经济困难的公民在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请求支付劳动报酬时,请不起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在仲裁和诉讼中,劳动者确实有困难,可以申请减免仲裁和诉讼费。
    法律温馨提示
    申请法律援助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本市户口或在本市务工,且持有身份证、暂住证和务工证的人员;
    (2)申请法律援助的事由系本市行政区域内法院及其它机构管辖的;
    (3)有充分理由说明需要法律帮助,且有实现权利可能;
    (4)本人确因经济困难无力或无完全能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