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如果我不欠任何人钱,我该怎么办?

2020-02-13 23:22:3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欠款没有欠条可以起诉,借款没有借条就无法起诉,他可以说没有借你的钱。欠款不同,只要是欠款,都有的的事由,有欠款的事由证据就可以起诉的。比如欠工资,只要有劳动合同和劳动事实就可起诉。
    欠货款只要有买卖合同或收货签单或发货签单就可以起诉。欠租金只要有租赁合同就可以起诉。只要是欠款,不管欠什么钱,都能找出证据的。如是借款,借条是唯一的证据,没有借条,在法律上就等于没有借钱。
    借条是借款的唯一证据,欠条不是欠款的唯一证据。

  • 1、如果对方认可双方存在债权债务,且承诺予以返还,则能追回。如果没有借条及其他证据,在双方确认该债权时,可以通过电话录音等手段固定证据。
    2、如果对方不认可,没有借条,如果有转账凭证及其他证据,也有可能走法律途径追回,这要看你所掌握的证据情况。
    3、如果你们之间什么证据都没有,对方也不予认可,那么该债追回的可能性几乎为零。
    4、任何纠纷,建议尽量协商解决,省时省力。
  •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公司欠钱,债务要如何清偿?
    1、权利人一方拒绝接受债务人一方履行,债务人可以向公证机关申请提存,提存后,视为债务人已履行。提存的财产发生毁损、灭失等情况的,该风险由债权人一方承担。
    提存期间,提存财产产生的孳息归债权人一方。
    2、债务人有多个债权人时,应当优先清偿有担保的债权,各个债权人均无担保时,按照查封、扣押的先后顺序清偿。
    3、债务人如果是企业法人,财产不足清偿所有债务时,权利人可以申请其破产。
    4、债务人对同一人负有多笔同类债务,除非另有约定,按以下顺序清偿:
    (1)优先抵充已到期的债务;
    (2)几项债务均到期的,优先抵充对债权人缺乏担保或担保数额最少的债务;
    (3)担保数额相同的,优先抵充债务负担较重的债务;
    (4)负担相同的,按照债务到期的先后顺序抵充;
    (5)到期时间相同的,按比例抵充。
  • 借条或欠条常常扮演者重要的民事法律关系凭证的角色,但借条与欠条之间在法律性质与法律效果上存在着巨大的差异,不加区分的相互混用会导至当事人的合法利益难以得到法律有效保护,那么,民间借贷中借条与欠条两者有什么区别呢?  
    (一)是否确定以民间借贷的案由而审判有所不同。  借条本身就能说明当事人之间因借贷法律关系而产生债权债务关系,借条本身就是引起债权债务关系的基础法律事实;而欠条本身仅能表明当事人之间存在债权债务关系,但仅凭欠条本身无法明确是何基础法律关系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借贷、交通事故、故意伤害等都能在当事人之间因为金钱债权债务关系而产生欠条凭证,但欠条凭证却无法直接对应借贷关系。  在诉讼中,债权人据此提起诉讼,而债务人或担保人对基础法律关系的效力和履行事实提出抗辩并有证据证明纠纷确因其他法律关系引起的,原则上按照基础法律关系审理。借条原则上应以民间借贷的案由而审判。但欠条却不一定,要以基础法律关系而定。  
    (二)未约定还款期限时,借条与欠条诉讼时效起算不同。  
    1、出借人依据未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条提起诉讼,从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  在未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条中,债务人归还债权人的借款的时间尚未确定,即债务人应当归还借款,但由于期限待定,所以债务人在法律上不存在归还的义务。在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前,债权人也没有权利要求债务人立即还款。而诉讼时效是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时起算。故在未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条中,只有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后,债权人才有义务归还借款,债务人才有可能不履行还款义务从而侵犯到债权人的利益,从而诉讼时效起算。  
    2、出借人依据未注明还款期限的欠条提起诉讼,从出具欠条的第二天开始计算诉讼时效,但名为欠条,实为借条的按前款规定处理。  欠条出具之日就已经表明借款人已经在法律上负有偿还借款的义务,借款人出具欠条后不履行还款义务就已经侵害到债权人的合法权利,应当计算诉讼时效。未约定还款期限时,出具借条时尚未计算诉讼时效,但出具欠条之日就已经开始计算诉讼时效。民间借贷诉讼时效为2年。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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