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公司已经十个月没有给员工房屋公积金了(每月工资被扣除)可以通知公司吗?

2020-02-14 08:29:3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住房公积金的缴交额如何确定  1)住房公积金的缴交额=职工上年的月平均工资个人缴交比例+职工上年的月平均工资单位缴交比例(个人及单位缴交额元四舍五入)。  2)住房公积金如何结息  资金管理中心于每年6月30日进行公积金结息,并打印结息单。  办理公积金贷款流程图  领取《贷款申请表》信贷科提供贷款相关材料担保公司办理抵押手续-a与信贷科签订借款合同并填写贷款转存小票中心委托银行放款-amp;借款人每月按时还款.  目前,公积金贷款不仅广泛应用于新房的购买,在二手房购买方面的使用也十分普遍。由于公积金贷款年利率仅为
    4.41%,比现行的商贷利率
    5.51%低了近一个百分点,因此在大多数购房者脑海里已经形成普遍的概念:使用公积金贷款比使用商业贷款省钱。我爱我家金融理财部的专家向记者透露,公积金贷款的优势不仅仅只限于其利率优惠,还有贷款额度高、年限长、还款灵活方便等多种优势。  
    一、公积金贷款利率优惠。  
    (1)同样贷款金额,同样还款年限,公积金贷款与商业贷款比能节省数万元利息。以一套40万的房屋为例,贷款28万。若商业贷款年限为25年,则月均还款1721元,25年付款总额516300元,支付利息总额高达236300元。而同样是年限是25年的公积金贷款,月均还款1548元,25年总还款464400元,支付利息总额184400元,比起商业贷款而言,每月能少支付173元月供,25年共节省利息支出近51900元。  
    (2)同样贷款金额,同样还款数额,公积金贷款与商业贷款比,不仅还款时间短,还款利息更少了许多。同样的,28万元贷款,若同样以1721元/月的金额还款,商业贷款还款300个月,历时25年,支付总额达516300元,支付利息236300元。而公积金贷款在还款到第251个月,即在第21年时,全部本金及利息就已经还清,支付总额430715元,支付利息仅150715元,比商业贷款节省利息支出85585元。  
    二、公积金贷款的还款方式、提前还款灵活方便。  
    (1)还款方式灵活:公积金贷款的还款方式极为灵活,借款人只需每月的还款额不低于“最低还款额”,就可以随意确定月还款数额,非常便于借款人的资金安排。  
    (2)提前还款方便: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款  
    (3)数额灵活,便于资金掌控。商业贷款提前还款,其数额必须为1万或5万的倍数,而公积金贷款则无具体规定,只要大于“最低还款额”的,全部视为提前还款金额。  
    (4)次数不限,可按月提前还款。商业贷款对于提前还款次数有的有明确规定,如1年仅能提前还3次款。而公积金贷款则是每月都有三次提前还款机会,贷款人甚至可按月随时调整自己的提前还款额。  
    (5)先冲本金,降低利息总额。商业贷款提前还款,所冲金额包括部分本金及部分利息。而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款,其金额全部冲抵贷款本金。使用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款,其最终还款利息总额会远低于商业贷款同等金额提前还款后最终的利息总额。  
    (6)预约方便,无需书面文件。商业银行提前还款,不仅需要提前数月电话预约,有的甚至还需要贷款人提供书面文件,非常不便。而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款,只需提前三个工作日致电预约即可,电话调整提前还款额无需书面文件。
  • 职工发现所在单位未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发现所在单位未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或者监察部门举报。职工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单位和职工都应该缴存住房公积金,单位应当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手续,为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帐户。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帐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帐,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
  • 劳动合同法关于克扣工资的规定
    克扣工资是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扣减劳动者应得工资。不包括以下减发工资的情况:
    (1)国家的法律、法规中有明确规定的;
    (2)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明确规定的;
    (3)公司依法制定并经职代会批准的厂规、厂纪中有明确规定的;
    (4)企业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相联系,经济效益下浮时,工资必须下浮的(但支付给劳动者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5)因劳动者请事假等相应减发工资等。
    根据劳动部《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劳部发[1995]226号),“克扣”系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扣减劳动者应得工资(即在劳动者已提供正常劳动前提下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应当支付给劳动者的全部劳动报酬。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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