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结婚已经三年了,在家举行过宴会,但是没有发出结婚证明。 这是结婚吗?

2020-02-14 09:13:5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办理结婚证带着夫妻双方的户口本、身份证到双方任何一方的户口所在地民政局办理,需要签的东西不多,首先要婚检填一张婚检表格很简单的按照上面提示的填写就行了,无非就是写姓名、家庭住址什么的。接下来要填一份结婚申请表这个也不难只是填的东西比较多一点,姓名、国籍、身份证号码什么的,不过填的时候要注意有几项是要填对方的资料的,总之看仔细填好就是了。
  •  首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简称《婚姻法司法解释一》]对同居关系的两种情形作出如下明确解释:一种是“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另一种是指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的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未补办结婚登记的。
      可见,《婚姻法司法解释一》对事实婚姻的解释仍然有效,按照现在的婚姻法的规定,没有了所谓的事实婚姻,国家规定1994年之前的可以算。

  • 1、你们不属于婚姻关系,只是属于同居关系。
    2、因同居关系而产生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应当怎样处理?
    1、财产分割问题 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财产,一般按共有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2、子女抚养问题 双方所生的非婚生子女,由哪一方抚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应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由法院判决。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应由母方抚养,如父方条件好,母方同意,也可由父方抚养。子女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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