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还在重庆银行贷款,平安易贷做的贷款担保,我都不了了,平安易贷还了,我能不还吗

2020-02-14 10:09: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贷款还不起,要先和银行协商,和银行协商不成的话,银行会按合同约定,到法院起诉,申请法院查封抵押的房产。法院判决生效后,债务人不履行法院的判决,银行会申请法院执行抵押的房产。 
  • 银行贷款到期无力偿还的,可以与贷款银行协商分期偿还或者申请法院裁决分期偿还。经协商或者法院裁决后仍拒不偿还的,由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而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房产抵押贷款不还的后果:
    1.若一次未还款,银行将会通过电话或短信的方式通知并提醒你按时还款,同时会产生罚息。
    2.若连续三次未还款,银行客户经理将进行催收,同样产生罚息。
    3.若逾期次数达到6次以上,这期间可能冻结你的房产。
    4.若借款人和银行商量无果,银行将经过法律程续对抵押的房产进行拍卖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二十三条:
    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第二十四条:
    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第二十五条: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
    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第三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一)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
    (二)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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