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被继承人诊察的债务,是继承人承担的还是债务发生的时期有规定的期限吗

2020-02-14 10:18:5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关于债务承担的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十一条规定:“合同一方将合同的权利、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应当取得合同另一方的同意,并不得牟利。……”该条款包含了对债务承担的承认和规定。
    但该条款把债务承担与债权让与、债权债务概括移转一并规范,显得太笼统,操作性不强,实际运用起来容易造成混乱,只能作为指导性原则。该条款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
    ”《继承法》这一规定并不是一种很严格的债务承担。该条款的前半句规定确实很类似债务承担,但后半句明确规定了继承人所要偿还税款及债务以被继承人遗产价值为限,意思是如果被继承人遗产不足以偿还债务,则继承人无需就不足部分代替被继承人偿还。
    这是与债务承担不一样的,因为在债务承担中,新债务人或者新债务人与原债务人一起必须对债权人足额履行义务,新债务人不因原债务人无力偿还而免除责任,这是毫无疑义的。在此如果说继承人的行为性质是第三人代为履行也是不正确的。
    如上文所述,在第三人代为履行中,如果第三人履行不力或履行不当,债权人无权向第三人而只能向债务人要求承当责任。而在这一条款中,如果继承人拒绝履行义务或履行不当,债权人当然有权直接要求继承人承担责任。
    所以说,《继承法》的这一规定只能算是一种“准债务承担”或说是“准适用于债务承担”的情形。虽然如此,但在《合同法》颁布以前,把它作为研究债务承担的立法例也未尝不可。
    新《合同法》颁布以后,第八十四条至第八十六条专门规定了债务承担之问题。
  • 继承人在什么时间内分割遗产,继承法并未做出明确的规定。一般认为继承开始后,依据遗产分割自由原则,应由所有继承人经协商取得一致并确定分割遗产的时间。如果共同继承人对于遗产分割的时间不能达成协议,可以请求基层组织(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所在单位等)予以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另外,共同继承人中的任何人在继承开始后,都有随时请求分割遗产的权利,并在请求不被接受或者认为遗产分割显失公允时,有权要求基层组织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法院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遗产的分割时间,或者径直做出分割遗产的判决。
    当然,法律对任何权利的保护都是有条件和期限的,继承人的遗产分割权也是如此。有关遗产的分割时间,我国继承法要求继承人应遵守有关诉讼时效的规定。为此,继承法第8条规定: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2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
    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20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
  • 根据法律规定:  
    1、如果被继承人只有受遗赠人一个继承人的,遗赠的执行不能妨碍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  
    2、如果被继承人的遗产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赠的,先以法定继承人继承的遗产偿还被继承人债务,不足部分再由受遗赠人偿还。  
    3、如果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和遗赠的,先以法定继承人继承的遗产偿还,不足部分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继承遗产的比例偿还。  
    4、如果只有遗嘱继承和遗赠的,则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继承遗产的比例偿还被继承人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十三条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第三十四条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62、遗产已被分割而未清偿债务时,如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和遗赠的,首先由法定继承人用其所得遗产清偿债务;不足清偿时,剩余的债务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如果只有遗嘱继承和遗赠的,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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