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就是5月4号,人民法院帮我判的离异,男性不来,人民法院复庭判决了离异!我想问一下刑事辩护律师我什么时候能取得判决书

刑事辩护
2020-02-14 10:20:3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双方都同意离婚,单对于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意见不同的在一审判决离婚后,如果不服法庭判决(调解),可以在收到判决书(调解书)之日起十五日(十日)内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判决(调解)书生效。如果不及时提起上诉,在判决(调解)生效后,当事人不能就离婚与否申请再审,只能就有关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育问题申请再审。
  •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通常情况下,法院会依法审理夫妻双方的离婚案件。法院审理结束后,会依法作出相应的离婚判决。判决书一经作出既告生效,生效后的离婚判决书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当时拒不执行的,可以向法院提交申请执行书,及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信息,如果被执行人有财产可执行,一般情况下半年内可以执行回来。

  • 1、因为夫妻的一方人身不自由(如被刑事拘留),不能去民政局登记离婚,所以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
    2、如果夫妻感情破裂,没有和好的可能,法院会依法做出离婚的判决。
    3、法律依据:《婚姻法》(2001修正) 第三十二条 【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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