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我的前夫在没有结婚登记之前要求人们借钱。他签了一张纸条,但是他没有银行卡,他打了我一下,然后把钱从我的卡片转到了他母亲的卡片上。现在债务主要是针对我。我有责任吗?请告诉我,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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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要符合相关条件,与有无借条无关;
1、起诉是指公民、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自己的民事权益受到分割或者发生争议,而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要求人民法院行使国家审判权予以保护的诉讼行为。
2、起诉的条件
(1) 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简单地讲,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财产权利或人身权或其他权益直接遭到他人的侵害或者直接与之发生了权利、义务归属的争执。
(2) 有明确的被告。
所 谓明确的被告,是指原告起诉必须明确指出被告是谁,也就是要明确谁侵害了他的民事权益,或者谁与他发生民事权益的争议。
只有被告明确,诉讼方能成立。但是 需明确的一点是,法律要求有明确的被告,重点在“有”字,而不论被告是否“正当”,也就是说即使当事人告错了人,选错了被告,并不妨碍诉讼的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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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签了名字,就是有法律效力的。你要保留好相关
证据(如
合同、邮件、手机短信、录音、汇款纪录等),及时起诉要他还钱。你要及时与律师联系,帮你分析,指导你如何进一步获得证据,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要看借条上面有没有还钱时间,若有,应在还钱时间到后2年内起诉,若没有起诉,则2年的
诉讼时效期间已过,你无法获得胜诉权。同时要看你有无证据证明有时效中止或中断的情况。
若借条上面没有还钱时间,你可以随时起诉要钱,你的要求没有过诉讼时效。利息不能起过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息的四倍,高于四倍的部分利息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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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借条上有签名确认且有给付钱款的凭证,则可以证明双方之间有真实的借贷关系;
2、真实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债务人应当承担偿还责任;
3、法院会对形式有瑕疵的“欠条”或者“收条”,结合其他证据认定是否存在借贷关系,同时对现金交付的借贷,可根据交付凭证、支付能力、交易习惯、借贷金额的大小、当事人间关系以及当事人陈述的交易细节经过等因素综合判断双方之间是否有合法真实的
债权债务关系
4、法律依据:《民法通则》、《关于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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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法释[2003]19号):
第二十四条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
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第二十五条 当事人的
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
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
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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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