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第一个孩子是非婚生的。现在可以生第二个孩子了。我能生第二个孩子吗?

2020-02-14 11:33: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女方为农村居民的夫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孩子:
    (一)一方为独生子女,只有一个孩子的;
    (二)只生育一个孩子,男方的其他兄弟均无生育条件的; 
    (三)男方到无兄弟的女方落户并赡养女方父母,只有一个女孩的(本项规定只适用于女方姐妹中一人); 
    (四)男方无兄弟且只有一个姐姐或者妹妹,只有一个女孩的; 
    (五)双方定居在人均土地五亩以上(以村计算)的沿海垦区,只有一个女孩的; 
    (六)一方以海洋捕捞为业五年以上,现仍从事海洋捕捞业,只有一个女孩的。
      夫妻为主要从事种植业或者养殖业的农村居民,一方经县级以上医学、劳动鉴定机构确认为非遗传性一级或者二级肢体残疾,只有一个女孩的,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孩子。
      农村居民转为城镇居民但仍在农村居住生活的,以及在小城镇户籍制度改革中成建制由农村居民转为城镇居民的,自转为城镇居民之日起五年内适用前两款规定。
  • 2016年二胎生育相关政策:

    1、新计生法启动,即为政策落地,之后出生的二胎均属合法生育;之前的仍按照原条例处理

    2、取消二胎证审批制度,改为生育登记制度,各省登记办法会相继出台

    3、删除晚婚晚育提倡倡议,取消晚婚假

    4、新法后的独生子女不再办理独生子女证,新计生法前的生育的独生子女,仍可申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获得独生子女证的,相关奖励制度仍继续

    5、保留社会抚养费制度,未婚生育的,处二千至五千元罚款;生育时已到法定结婚年龄,并在被通知征收后三月内办理结婚手续的,可不予罚款处理。
  • 你好,如果夫妻任何一方是独生子女,可以生二胎,否则,就是超生,夫妻双方要分别被征收社会抚养费。根据《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城镇居民违反本条例规定多生育一个子女的,按所在县(市、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 的3倍分别征收社会抚养费;农村居民违反本条例规定多生育一个子女的,按所在县(市、区)上一年度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3倍分别征收社会抚养费。
    当事人的实际年收入高于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经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会同税务、工商等行政部门核实的,按其年实际收入的3倍征收社会抚养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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