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以前不在家,所以我没有支付医疗保险。我现在可以付款立即使用吗?

其它
2020-02-14 15:11:4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你好,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   医疗保险要男的累计交满30年,女的交满25年,才能在退休以后也享受医保待遇(这里说的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包括两块,一是视同缴费年限,这个跟工龄有关,一是实际缴费年限,就是实际缴费的时间,一般是要至少交满10年,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相加,男的满30年,女的满25年就可以了),如果退休时未达到最低缴费年限的,参保人以办理退休手续时的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一次性补足所差月份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后,也可享受退休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 缴费单位(不含个体、自由职业者)漏缴职工养老保险费的,应带以下材料到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基本养老保险费个案补缴:
    1、职工档案和养老保险手册;
    2、《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申请表》;
    3、劳动合同、工资发放明细表员工补缴当月个税证明等;
    4、其他相关材料。
    社保补缴时效: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第六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 医疗保险补交规定各个地区不同,依当地具体情况确定,带齐相关材料去当地医保部门补缴
    1、参保人员未按规定及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的,从未按时足额缴纳的当月起,终止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中断后继续缴费的,必须按规定以补缴时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将中断期间的全部欠费补齐。
    2、补缴时间计入连续缴费时间,但补缴期间不能享受统筹基金支付的待遇。
    3、参保人员中止享受医疗保险待遇60天内(含60天)补缴医疗保险费的,从缴费次月起享受统筹基金支付的待遇;
    4、中止享受医疗保险待遇60天以上至180天(含180天)补缴医疗保险的,从缴费当月开始计算,3个月后方可享受统筹基金支付的待遇;
    5、中止享受医疗保险待遇180天以上补缴医疗保险费的,从缴费当月开始计算,6个月后方可享受统筹基金支付的待遇。
    6、中断后未补缴的,视同重新参加医疗保险,中断前的缴费时间不计入连续缴费时间。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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