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公公不动产,我丈夫死了,我和孩子有继承权吗?

2020-02-14 15:09:4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继承的房产属于继承人合法财产,有权处置,可以过继给未成年人。父母房产给子女有三个方法,赠与,买卖和写下遗嘱指定子女为继承人。  
    1、赠与;赠与首先是要去办理赠与协议且公证,缴纳公证费,由于是直系亲属间的无偿赠与,所以免除个税和营业税,缴纳评估费(千分之6),契税(90平米以下1%)、印花税(万分之5)等费用,由于子女是无偿得到的赠与,所以以后再出售房子需要交纳全额房价20%的个税和全额房价
    5.5%的营业税。  
    2、买卖;持有满2年,卖给儿女,也是免除个税和营业税,需要评估费,契税,印花税等费用。  
    3、继承;基本税费和赠与一样,也是以后出售房子要缴纳个税和营业税。
  • 《继承法》第10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其中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若和继母形成抚养关系(就是她抚养你长大),就和生母亲具有同等的法律继承权。
  • 房产继承权分配:
    配偶首先占有50%,这部分不是遗产,另外50%才是遗产,如果没有遗嘱,按照继承法规定走。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规定的“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中,没有明确规定其继承的先后次序,但第九条同时规定“继承权男女平等。
    ”这意味着同等情况下,继承人的权利是相等的。
    而第十三条规定的“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