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因为我生病请假了,但是公司不批准,以旷工为由解雇了我,我可以向公司索赔吗,这件事怎么解决

2020-02-14 15:14:2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法律中未见有公司要出50%医疗费的说法。不属于工伤的情况,医疗费用只能按医保报销。
    患病期间公司应支付病假工资。
    病假医疗期满仍不能工作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关系,但要支付相应的补偿:
    经济补偿金。
    按你在公司连续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在没有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的情况下,再支付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
    按《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公司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
    患重病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
    医疗期具体多久,要看你的累计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来定。
  • 工伤索赔:
    1.首先要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这个很关键,也是所有问题的前提,不申请工伤认定,一切都是白搭,如果单位不申请的话,职工个人就必须在受伤之日起一年内申请;
    2.如受伤被认定为因工受伤,拿到有劳动部门出具的工伤认定决定书后,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停工留薪期内(工伤治疗、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按你们当地标准发放;
    3.等伤情稳定后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工伤等级,然后按照伤残等级向用人单位索要伤残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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