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去工伤,但是用人单位不给我证书,我可以要求工人给我证书,工伤证书可以识别工伤或工伤证书可以识别工伤?我想去工伤证书,但是雇主不给我证书,我可以要求工人给我证书,工伤证书可以识别。

2020-02-14 17:06:3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工伤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事故伤害和职业病伤害。所以,职工正上班时突然病倒,并在医院诊断为脑梗塞,这就不好说了。因为这不属事故伤害和职业病伤害。
    如果要认定为工伤,就要看看符合以下哪种情况: 一是职工因外力因素导致脑外伤、同时脑血管疾病发作的,脑外伤应认定为工伤;脑梗塞应根据鉴定来认定是否工伤认。 二是因疾病隐患发作倒地的,致脑外伤为工伤,脑内病症不是工伤。
    三是以专业鉴定机构对发病的因果关系百分比认定,如果工伤因素在50%以上的,应认定为工伤。 所以,要最终确定是否为工伤,还是需要去做鉴定,鉴定结果出来认定是属于工伤的话,那就算工伤。
  • 企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时,必须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书》;

    (二)指定医院或医疗机构初次治疗工伤的诊断书和职业病诊断证明;

    (三)企业的工伤报告,属于统计范围的因工伤亡事故,提交安全监察部门的结案批复;

    (四)工伤职工的身份证明及与企业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

    (五)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企业不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职工或者其亲属可以直接向企业住所地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企业工会组织也可代表工伤职工向企业住所地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 《社会保险法》第41条规定:“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
    ”根据《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第6条第2款之规定,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全部或者部分费用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可以持工伤认定决定书和有关材料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书面申请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即当劳动者发生工伤遇到“无人管”时,可以申请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
  • 视同工伤的情形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视同工伤的情形有三种: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