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开小车和另一辆小车发生轻微碰擦,碰擦的时候旁边有一个妇女骑着摩托车自己摔倒,没和我开的小车发生任何碰撞。后来经交警调解,我自愿赔付3500元给骑摩托车的妇女,双方已在交警签署了调解协议书。当时说好分两笔付,第一笔1500已付清,第二笔2000由于个人原因一直没有支付。现在妇女将我起诉法院,我该怎么处理。。

2018-09-10 19:37: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道路交通事故调解协议书是具有法律效力。
    1、调解协议性质属于民事合同,一旦达成各方应当依约履行。
    2、调解协议在诉讼中的作用是“证据”。
    3、调解协议对保险公司没有约束力。
    有效条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
    四、第五条的规定,具备以下条件的调解协议有效:
    (一)当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双方的主体材料,如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肇事司机的驾驶证复印件,涉案车辆的行驶证复印件等,证明起诉各方的主体资格;

    事故责任认定书复印件,证明事故各方的责任;

    户口本、工作证明、伤残等级证明、医疗费发票等证明材料,证明事故的损失;

    材料够了的话,直接去法院起诉即可
  • 您好,当发生交通事故后,报交警处理,先由交警部门出具责任认定书分清责任。如果构成伤残的建议先去做伤残等级鉴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各自的责任大小来承担赔偿责任。
    具体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精神损失费、抚养费、后续治疗费;构成残疾的还应支付残疾赔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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