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提起诉讼,完婚5年。婚姻破裂,沒有小孩子。只能完婚给的彩礼,在法律法规上,要归还男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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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下称《婚姻法解释
(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
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
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
离婚为条件。” 如果双方没有实质性夫妻生活,可要求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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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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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因男方家暴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女方可以提出离婚。有家暴,难以沟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可提出离婚。协议离婚或上诉法院由法院判定。但法院通常会先进行调解,此时你只要将家暴的证据提供,这样对你有利,判离婚可能性大些,甚至可以申请一定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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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