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如果有人恶意诽谤我,造成人身伤害,扰乱我的正常生活,你能报警吗

名誉毁谤
2020-02-14 21:01:1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搜集证据报警处理或法律起诉。依据: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我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立案标准
    1、须有捏造某种事实的行为。
    2、须有散布捏造事实的行为。
    3、诽谤行为必须是针对特定的人进行的。
    4、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必须属于情节严重的才能构成本罪。
  • 根据法律规定,诽谤罪的构成要件为:

    (1)须有捏造某种事实的行为。

    (2)须有散布捏造事实的行为。

    (3)诽谤行为必须是针对特定的人进行的,但不一定要指名道姓,只要从诽谤的内容上知道被害人是谁,就可以构成诽谤罪。

    (4)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必须属于情节严重的才能构成本罪。
    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单位不能构成犯罪主体。
    本罪主观上必须是故意。

    如果有事实证明对方有诽谤罪的行为且符合上述诽谤罪的构成要件,可以自己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也会受理。
  • 按照司法鉴定规则的要求,司法鉴定机构接受鉴定委托,应当要求委托人出具鉴定委托书,提供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并提供委托鉴定事项所需的鉴定材料。委托人委托他人代理的,应当要求出具委托书。
      鉴定材料包括检材和鉴定资料。检材是指与鉴定事项有关的生物检材和非生物检材,这就是我们在前文提到的现场证据材料。鉴定资料是指存在于各种载体上与鉴定事项有关的记录。
    这是我们在前文提到的病历资料、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等。  鉴定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准备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的名称、委托鉴定的事项、鉴定事项的用途以及鉴定要求等内容。
    委托鉴定事项属于重新鉴定的,应当在委托书中注明。  委托人应当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通常情况下,受理鉴定申请的鉴定机构会有专门的表格,将鉴定双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和证据,逐一清点、标注、装订、编号,列在一张清单上,由提交人审核后,签字确认。
  • 关于打架,属于人身损害的,先报警处理并要求验伤,构成轻伤的,可以追究对方刑事责任。同时,根据伤残鉴定等级结果和受伤者收入水平及个人等因素,才能确定具体赔偿项目和金额,而后再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可以诉讼解决,必要时,委托律师为你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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