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为还赌债而抢劫,怎么定罪量刑?退赃后,能从轻处罚吗?

刑事辩护
2018-06-12 09:32: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既抢劫又绑架怎么定罪,  首先,按照吸收犯理论,若前行为是后行为发展的必要前提,后行为是前行为发展的必然结果,且前后行为侵犯客体一致、对象一致时,重行为应吸收轻行为。行为人先抢劫,在抢劫暴力延续的条件下,利用暴力形成的胁迫将被害人绑架,符合吸收犯的首要条件。
    同时,抢劫罪绑架罪侵犯的客体有一致性,即都在不同程度上侵犯公民人身和财产权利,且本案中两行为均指向同一被害人,再者,抢劫罪较之绑架罪而言是轻罪。故抢劫罪可被绑架罪吸收,仅成立绑架罪。
      其次,从法律适用看,最高人民法院2001年11月《关于在绑架过程中以暴力胁迫等手段当场劫取被害人的行为如何适用法律的答复》规定:“行为人在绑架过程中,又以暴力、胁迫等手段当场劫取被害人财物,构成犯罪的,择一重罪处罚。
    ”此批复虽然是针对绑架过程中劫取他人财物问题作出的,但笔者认为,对“绑架过程中”的理解可延伸至绑架的暴力胁迫行为产生之时。从行为人实施暴力行为并劫得被害人财物开始到绑架被害人为止,被害人一直处于暴力胁迫之下,故仍可适用该批复认定为绑架过程中劫财。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什么的行为才算绑架罪  一是以勒索财物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劫持他人的行为;现实中常见的犯罪形式多为犯罪分子绑架他人实施控制后,向其近亲属索要财物的行为。
      二是基于财物以外其他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绑架他人的行为。如犯罪分子抢劫作案后,劫持人质,要求警方让其离开犯罪现场的行为。  三是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行为。
    主观表现为故意绑架他人作人质,威胁、要挟达到犯罪目的,这种犯罪目的,即是指向勒索财物,也有政治目的、个人目的或恐怖活动等目的,而如果以财物为目的的,必须是勒索财物的行为,也即强行索要财物的行为。
    其侵害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公民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
  • 抢劫罪是一种严重侵犯公民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的暴力犯罪,也是历来刑法打击的重点之一。原刑法第150条对抢劫罪的规定过于原则,尤其是第2款加重处罚的情形不具体,实践中不好把握,导致司法适用的不统一,影响了刑法保障机能的正常发挥。有鉴于此,修订刑法对原刑法规定的“情节严重的或者致人重伤、死亡的”情形作了具体化的规定,列举了八种加重处罚的情形,使之更具操作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应“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抢劫罪量刑基准的确定: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量刑基准]  抢劫一次,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四年。  抢劫二次,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六年。  抢劫取得财物,数额超过2000元,基准刑增加六个月;每增加数额1500元,基准刑增加六个月。  [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量刑基准]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十一年:  
    1、入户抢劫的;  
    2、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3、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4、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5、抢劫致人重伤的;  
    6、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7、持枪抢劫的;  
    8、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多次抢劫并且数额巨大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十二年。  入户抢劫并且数额巨大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十二年。  除上述情形外,同时具有两种以上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的情形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十三年。  抢劫取得财物数额巨大,超过1万元以上的,每增加5万元,基准刑增加一年。  抢劫多次,次数超过6次的,基准刑增加一年;次数超过10次的,基准刑增加一年六个月。  具有以下情节的,基准刑为无期徒刑:  
    1、抢劫致人重伤,且造成被害人6级以上(含6级)严重伤残的;  
    2、抢劫致二人以上重伤的;  
    3、同时具有两种以上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的情形的,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4、同时具有三种以上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的情形的;  
    5、抢劫数额达20万元以上,且同时具有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的其他情形之一(不含多次)或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分格原则  基准刑为有期徒刑的,量刑格均为6个月。  量刑情节的适用  [从重情节]  
    1、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2-3个量刑格内从重处罚:  
    (1)在遭受灾害时实施抢劫的;  
    (2)在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期间,聚众“打砸抢”,毁坏或者抢走公私财物的首要分子,以抢劫罪论处的。  
    2、绑架过程中又当场劫取被害人随身携带财物,同时触犯绑架罪与抢劫罪,若择一重罪以抢劫罪论处的,可以在2-3个量刑格内从重处罚。  
    3、以违禁品为目标实施抢劫,劫得的违禁品达到非法持有该违禁品应予追诉的数量标准的,可以在1-3个量刑格内从重处罚。  
    4、抢劫致人轻微伤的,每增加轻微伤一人,可以在1个量刑格内从重处罚;抢劫致人轻伤的,每增加一人,可以在1-2个量刑格内从重处罚;抢劫致人伤残的,每增加一人,可以在1-3个量刑格内从重处罚。麻醉抢劫对人身体造成伤害的,每增加一人,可以在1个量刑格内从重处罚。(以上若有重叠,则选择一个较重的幅度,不重复计算。)  
    5、持械抢劫的,可以在2-3个量刑格内从重处罚。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1-2个量刑格内从重处罚:  
    (1)对实施强奸等其他暴力犯罪后当场劫取被害人财物构成抢劫罪的;  
    (2)对受害人为未成年人、老人、残疾人等法律、法规予以特殊保护的群体实施抢劫犯罪的;  
    (3)驾驶机动车夺取他人财物,以抢劫罪论处的;  
    (4)三人以上结伙抢劫的;  
    (5)有预谋抢劫、流窜作案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7、累犯,可以在2-4个量刑格内从重处罚。  [从轻、减轻情节]  
    1、有自首情节的,可以在2-4个量刑格内从轻处罚或者减轻处罚。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未被司法机关发觉或者虽被发觉但犯罪嫌疑人尚未受到讯问、未被采取强制措施时主动、直接投案自首,没有其他从重情节的,一般可予减轻处罚。  
    2、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在1-3个量刑格内从轻处罚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一般可以减轻处罚。  
    3、犯罪未遂的,可以在2-4个量刑格内从轻处罚。暴力程度较低,未造成实际损害的,一般可予减轻处罚。  
    4、被告人系初犯,认罪态度较好,如自愿认罪,适用简易程序或普通程序简化审,或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罪行,可以在1个量刑格内从轻处罚。如供述的是同种较重余罪,一般应当在1—2个量刑格内从轻处罚。  
    5、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1—2个量刑格内从轻处罚:  
    (1)被告人主动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的;  
    (2)转化型抢劫,仅以暴力或语言相威胁的;  
    (3)积极预缴财产刑的。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1个量刑格内从轻处罚:  
    (1)共同犯罪分子到案后,揭发同案犯共同犯罪事实的;  
    (2)被告人协助司法机关追回赃款、赃物的。  
    7、被告人有2个以上法定从轻、减轻情节或虽只有2个情节,其中之一为应当减轻情节的;没有其他妨碍从轻、减轻处罚情节的,可以考虑跨法定刑幅度减轻处罚或者适用免予刑事处罚,该情形应由审委会讨论决定,基层法院并需向市法院汇报,由市法院统
    一、平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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