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工伤事故住院治疗期内的医疗费假如超过了的一部分该由谁担负,这些花费是否必须伤员亲属自身担负

医疗事故纠纷
2020-02-15 13:50:2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工伤医疗费超出报销范围部分由谁承担,应由用人单位承担。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因为用人单位已经缴纳了工伤保险,劳动者工伤医药费在医保范围内,应该从保险基金中支付。 法律并没有规定医保范围以外的医疗费由谁承担,但根据法理来说,应该是用人单位承担。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医疗,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支付。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符合工伤规定的诊疗目录、药品目录、住院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生活不能自理的,由用人单位负责护理。那么,治疗工伤的医疗费超出医保范围的费用,应当由用人单位承担。
  • 工伤住院费怎么报销?
    办理条件
    1、准予办理条件:
    ①已参加工伤保险;
    ②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
    ③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工伤的(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④需转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须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同意。
    2、不予办理情形:
    ①未参加工伤保险;
    ②未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的;
    ③未在我市签订工伤医疗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工伤的;
    ④未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批准在统筹地区以外治疗工伤的;
    ⑤工伤认定单位与缴费单位不一致的。
  • 某些医疗项目是需要手工报销的,医保手工报销的流程是怎样的?由需要提交哪些材料呢?下面由。   
    一、医保的手工报销流程   医保的手工报销流程需要社保经办人员把各项票据收齐后逐一扫描、逐一录入、上传系统、打印明细,单位盖章备盘之后,上报医保中心,医保中心复核,所需材料缺一不可,否则不能报销。如果票据丢失,需要到医院进行补办。   
    二、申报住院费用   
    1、社保卡;   
    2、收费票据;   
    3、住院明细单;   
    4、北京市医疗保险转诊(院)单;   
    5、诊断证明和(或)出院证明;   
    6、医院出具的全额结算证明。   
    三、由个人现金全额垫付医疗费用,符合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条件的,按门诊医疗费用发生时的情况进行手工报销。   
    (1)参保后未发卡;   
    (2)参保人员急诊未持卡;   
    (3)单位欠费;   
    (4)手工报销期间就医;   
    (5)补换社保卡期间就医;   
    (6)异地就医;   
    (7)计划生育手术。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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