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请律师立了遗嘱,家人却不知道。 那么,这个遗嘱是自动执行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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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自
遗嘱人死亡之日起生效。遗嘱的执行,是指遗嘱人死亡后,由特定人按照遗嘱人在
有效遗嘱中表示的愿望而最终实现遗产的转移。遗嘱一般由
遗嘱继承人执行。遗嘱人可以在遗嘱中指定
继承人的一人或数人执行遗嘱;如果遗嘱人没有指定执行人,则全体继承人以平等的地位参加遗嘱的执行。 遗嘱执行人必须是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遗嘱执行人的职责是:
1、掌握遗嘱内容;
2、清理遗产,编制遗产清册;
3、管理遗产,其管理费用,可在遗产中扣除,或由继承人支付;
4、分割遗产,在清偿
被继承人所欠税款和债务后或明确继承人分担被继承人的债务后,按遗嘱所指定的份额或数额,将遗产交付继承人和受遗赠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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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
立遗嘱?
可以采取
公证遗嘱,让公证人员到家里坐公证也可以,不用到公证处去办理。也可以采取
自书遗嘱,条件是有2个以上的无利害关系人在场证明。无利害关系人就是与
继承没有关系的人。
也可以采取录音遗嘱,条件同自书自书遗嘱一样。遗嘱要写明遗产的范围。把自己的合法遗产让谁继承写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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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公证,是指公证机关对遗嘱人立遗嘱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给以证明。它要求遗嘱人必须在公证员面前订立遗嘱,然后由公证员对遗嘱的内容和遗嘱人的签名给以证明。经过公证的遗嘱,有如下好处:
(一)遗嘱的内容和形式都符合法律规定,所立遗嘱有效。
(二)遗嘱内容不易被篡改和伪造。
(三)有利于保证
遗嘱效力的实现,保护遗嘱人和遗嘱受益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因遗嘱引起的继承纠纷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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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