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因为sawbo被当作刑事案件逮捕,律师服务费的概念是不知道的?

2020-02-15 17:32:5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刑事律师收费标准(政府指导价):
    (一)刑事案件收费按照各办案阶段分别计件确定收费标准。
    1.侦查阶段,每件收费2000--10000元。
    2.审查起诉阶段,每件收费2000--10000元。
    3.一审阶段,每件收费4000--30000元。
    4.上述收费标准下浮不限。
    (二)二审、死刑复核、再审、申诉案件以及刑事自诉案件按照一审阶段的收费标准收取律师服务费。
    (三)一个律师事务所代理一个案件的多个阶段,自第二阶段起酌减收费。
    (四)被害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按照民事诉讼案件收费标准收取律师服务费(见本站《北京市律师诉讼代理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试行)》)。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同时涉及几个罪名或者数起犯罪事实的,可按照所涉罪名或犯罪事实分别计件收取。
  • 律师服务收费可以根据不同的服务内容,采取计件收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和计时收费等方式。   
    1、计件收费一般适用于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   
    2、按标的额比例收费适用于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   
    3、计时收费可适用于全部法律事务。   
    一、行政诉讼案件和国家赔偿案件收费标准   
    (一)行政诉讼案件和国家赔偿案件以每个审判阶段计件确定收费标准。   
    (二)计件收费标准为每件3000——10000元。下浮不限。   
    (三)涉及财产关系的,可比照民事诉讼案件按标的额比例收费标准执行。   
    二、计时收费标准:100元—3000元/有效工作小时。下浮不限。   
    三、下列案件经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一致,按照不高于规定收费标准的5倍收费,协商不成的,执行规定的收费标准:   
    (一)案件法律关系复杂,律师办案时间明显多于同类案件的;   
    (二)案件涉及疑难专业问题,对律师专业水平要求明显高于同类案件的;   
    (三)重大涉外案件及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   诉讼标的额不超过10万元(含10万元)的民事案件,给予社会保险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案件,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抚恤金、救济金、工伤赔偿的案件,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案件,以及风险代理案件、计时收费案件不适用前款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根据该条规定,只要被害人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害的,都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除此之外,我们从《刑事诉讼法》中看不出哪些案件的被害人不能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但事实上,许多案件的被害人提起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法院是不会受理的,或者受理后会被裁定驳回起诉。那么法院不予受理或驳回起诉的依据又在哪里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十八条规定:附带民事诉讼的起诉条件是:
    (一)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法定代理人符合法定条件;
    (二)有明确的被告人;
    (三)有请求赔偿的具体要求和事实根据;
    (四)被害人的物质损失是由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造成的;
    (五)属于人民法院受理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该解释规定了附带民事诉讼起诉的五个条件,对于前四个条件在实践中不会有什么问题,关键在于第五个条件:何为属于人民法院受理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
    对于这个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中作了回答。该《规定》第一条规定:“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对于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精神损失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对于该条规定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解读:首先,受害人只能就物质损失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对于精神损害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其次,受害人物质损失的原因只能是人身权利受到侵犯或财物被毁坏。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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