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通常在起诉后通知被告多长时间?被告是否不能被当地法院接纳?被告是否可以在被告拖欠子女生活费后不能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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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赔偿案件一审如果判决原告胜诉的,双方在上诉期内(宣判后十五天)均未上诉的,一审判决书才会发生法律效力,如果任意一方上诉的,则一审判决书不生效,案件的结果由二审判决书决定。 如果一审判决书生效了,有可能会出现两种情况,一是被告自动按判决书判决的内容履行,也就是将赔偿金付给原告,有时被告是直接付给原告,有时被告将赔偿金付到法院,再由原告到法院按程序领取,一般需要办案部门申报,由法院主管领导审批后发放给原告,这个过程快的半天就可以办好,慢的可能需要几天时间。
二是原告拒绝按判决书支付赔偿金的,原告应当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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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后多久能起诉:从收到你的立案材料或者口头起诉之日起7日内进行审查,认为符合条件的7日内受理,不符合的7日内裁定不予受理。事实上,法院受理诉讼并不严格按照诉讼法来执行,经常出现退回补充材料,或者补正材料的情况,反反复复几个月都是可能的,建议请个律师帮忙来做,这样能避免不少麻烦。
法条依据如下: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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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或者一方要求解除
同居关系的,直接解除即可,无需起诉,起诉也不会受理。
(1)非法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非法同居关系指男女双方或一方有配偶未办理
结婚登记,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或男女双方未办
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不符合
事实婚姻的法定条件的两性结合。
(2)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
(3)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
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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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